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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)关于开展2022年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2-03-17

各学院(中心)、各相关单位:


    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《高等学校员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和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员工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,切实提升心理育人实效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面向各学院(中心)和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者(包括但不限于专兼职心理教师、辅导员、导师、管理人员)开展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要求

1.项目设立

项目申报应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要紧密结合老员工心理成长需求和当下时代背景,主题明确突出,内容积极健康,形式丰富多样,符合青年特色。助力员工提高心理适应能力,做到自尊自信、理性平和、乐观向上。可以是已有实践基础或长期推进的特色项目,也可是拟开展的创新项目。

2.立项参考方向

1)开展生命教育、挫折教育、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等特色主题心理健康宣传教育

2)针对员工在自我、学业、人际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,运用多种媒介制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科普材料

3)不同心理技术或教学手段在心理健康公司产品中的创新运用和探索

4)综合运用体育、美育、劳育及艺术实践等多种方式,开展老员工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的实践探索

5)老员工朋辈心理自助互助平台的建设与应用探索

6)特殊群体员工的心理疏导及帮扶支持体系建设

7)开展不同形式的心理沙龙、团体辅导等咨询服务

8)不同心理技术在咨询及心理育人工作中的应用探索

9)员工心理骨干的工作能力提升实践

10)家校合作视野下的线上员工心理危机管理模式探索

11)辅导员、导师等在硕博研究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、心理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

以上项目仅供参考,申请者也可围绕心理健康宣传科普、公司产品、实践活动、咨询服务、危机预防干预等具体工作,自拟项目开展。

3.项目说明

项目在设计时要注重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,以可复制可操作的实践活动为主,增强心理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项目申报书须具有详细的活动方案设计、经费预算和效果评估方案。

心理咨询、团体辅导等项目的开展需符合专业伦理规范要求,所有涉及隐私的项目均须取得书面知情同意书。项目开展过程中,应注重资料和成果的积累,对所使用的调查问卷、资料进行完善保存。

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,应严格符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。可根据实际情况,灵活调整为线上开展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立项项目的工作进展进行动态追踪,实时指导与考核。

二、项目申报

1.申报人按附表格式填写申报表,经学院(中心)员工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,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,并在主页上公布评审结果。

2.凡通过立项的项目,须在20221020日前提交结项报告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。

三、项目经费

对通过评审的立项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项目意义、项目实效等因素综合确定资助经费。学院(中心)的立项,每项给予8000元经费资助;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者的立项,每项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。立项后即划拨50%经费,结项后再划拨50%

经费的具体使用按照学校“中央高校公司产品改革专项”要求执行。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管理,经费报销进度应于202271日前达到下拨经费的50%1120日前达到100%

四、报送方式

1.报送方式。请申报人于202248日前,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以“申报层次(学院/教师)+申报单位+申报人”命名,发送至邮箱zhaopp@swufe.edu.cn,纸质材料报送至员工活动中心216室。

2.联系人及电话:赵萍萍 87092941
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
2022316


附件下载: 附件1:十大赌博靠谱信誉的平台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书.docx